山西晚报讯(记者宋俊峰)9月18日,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消防救援支队获悉,前段时间发生在省城三墙路的一起大火,目前有了调查处理结果,火灾系施工时的一道火花所引发,5名有关人员受到10日行政拘留的处罚。
9月5日16时30分左右,省城三墙路有处商铺三楼突然冒出大量浓烟。很快,消防人员和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,经过侦查,确认着火点位于商铺三楼。但是,楼内的消火栓内没有水,不具备救援条件,给灭火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。无奈之下,消防员迅速沿楼梯铺设水带,并从墙体外侧往内打水扑救,经过一个小时的紧张扑救,明火被成功扑灭,没有造成人员受伤或死亡。其间,楼内近两百名群众被疏散到安全地带,其中还有幼儿园的小朋友。
经过消防和民警的调查得知,大楼外墙年久失修,近期组织实施工程人员进行外立面加固整修。在整修过程中,实施工程人员操作角磨机打磨时产生火花,引燃了外墙体的装修用到的材料,并进而引燃楼内一间储物间的杂物,从而引发火灾。
火灾发生后,施工工人手边就放有两个灭火器,却没有人采取灭火措施,而是离开了现场,在马路对面眼睁睁看着火势越来越大。
目前,杏花岭消防大队联合派出所对1名负责人和4名实施工程人员进行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,并责令物业限期整改,同时进行了相关处罚。
山西晚报记者从消防部门了解到,近年来,国内外频频发生建筑外立面整修火灾,很多都是由小小的电火花引起的。其实这些火灾的发生并不是偶然,而是与施工现场管理混乱、工人违规操作、周围堆放大量可燃物、有关人员的监管过失等有很大关系。许多实施工程单位(特别是个体承包者)为省钱、省时,追求更高利润,往往雇用一些没有经过正规消防培训、考核的电焊作业人员,这不但给消防安全带来极大隐患,还是违反法律的行为。
在此,消防部门提醒:施工作业人员一定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定;高危场所和重要场所进行电焊作业一定要经过安全管理人员批准,禁火区内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得施工;进行实施工程作业前要了解周围情况,清理焊接施工部位附近的易燃可燃材料,充分了解焊接物内部情况;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彻底清理不得进行电焊作业;用可燃材料作装修装饰的部位,密闭和有压力的容器管道不得进行电焊作业,不得在附近有明火作业的地点电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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